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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审核程序

(1)申请组织与认证机构签订了正式的《管理体系认证合同》之后,认证机构开始启动认证审核工作。 
(2)认证机构安排文审人员对申请组织所提供的管理体系文件进行文审。 
(3)认证机构审核部负责制定审核方案,包括任命审核组长、选择审核组其他成员、确定审核时间等。 
(4)当申请组织认为必要时,通知认证机构进行预审。 
(5)现场审核之前,由审核组长编制审核计划后书面通知受审核方,并得到受审核方对审该计划的书面确认。 
(6)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一般情况下应分两个阶段审核,申请方应通过第一阶段审核后才能进行第二阶段审核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初次审核时应分两个阶段进行。 
(7)审核组按照审核计划实施现场审核。 
(8)对现场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受审核方应制定相应的纠正措施并予以实施,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审核组长。只有在对所有不符合项都采取了相应的纠正措施并验证有效之后,审核组长才可以向认证机构推荐认证注册。 
(9)审核组长向认证机构提交审核报告,审核报告中需要对受审核组织的管理体系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认证要求做出说明.经认证机构审议批准后的审核报告应提交受审核方或审核委托方。 
(10)认证机构对审核组提交的现场审核资料(包括审核报告)进行审议,做出认证决定结论。 
(11)认证机构总经理批准认证注册并签发认证证书。 
(12)认证机构综合管理部向获证组织发放认证证书和相关获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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