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咨询:18710036802 姜老师 技术咨询:18610822103 李老师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东亚五环国际2号楼803
咨询热线:姜老师:18710036802
咨询热线:李老师:18610822103
1、再认证应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到期前进行,并应进行管理体系文件评审。 2、获证组织应确保再认证前: (1)管理体系的所有过程之间统一协调; (2)发生变更后管理体系运行良好; (3)管理体系得到有效的保持。 注: 1、获证组织提出扩大范围的申请,认证机构将重新评审,结合再认证、监督审核,以确认可予以扩大的决定,重新换发证书。 2、获证组织的管理体系运作环境(如法律的变更)有重大变更时,再次的认证审核活动可能需要增加一阶段审核。 3、获证组织如果包括多场所,应根据抽样规定,进行抽样,确保至少每年一次对其总部进行审核,并对所有其他场所和地点实施定期审核。在这种情况下,认证的对象是获证组织整个实体,而不是某一场所和地点。认证机构要求获证组织必须提供证实其对所有此类场所和地点进行定期有效控制的资料和记录。